第七百四十章万良民在混混中的影响力-《最佳赘婿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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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很多混混不再每把妈的,曹尼玛之类的话放在嘴边,取而代之的他们突然之间变得十分文明,一些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混混,也直接去理发店把头发给染了回来,而且还直接将自己长长的头发给理成了板寸。

    因为万良民的那些手下,可全都是社会人,你见哪个社会人留着长长的头发,所以混混们下意识的认为,留着长长头发的混混,万良民肯定是不会要的。

    而且奇装异服也不见了,虽然他们还是生活在最底层的混混,每接触的东西也都没有什么变化,但是有一些混混竟然开始穿起了西装,穿起了皮鞋。

    因为黑衣大汉们就是这副打扮,混混们认为,只要自己和黑衣大汉靠的近了,万良民就有可能要了自己。

    甚至还有很多混混为了能加入万良民的手下,直接选择了去学校深造,本来他们的年龄就不是很大,很多都还是高中甚至初中生,所以他们回到学校继续学习,也是理所应当的。

    万良民要就要最顶尖的,这几乎不用多,那些回到学校的混混,为了能够加入万良民的势力,他们开始努力学习,因为他们知道自身没有什么本事,想要加入万良民的势力几乎是不可能,只有把学问学好了,才有可能被万良民看上。

    因为万良民手下的黑衣大汉,很少有高学历的人,就连万良民自己本人,都大字不识几个,所以那些混混们自认为,只要把学习学好了,进入万良民的势力,是早晚的事情。

    不过,那些回到学校的混混,努力学习了一段时间之后,突然之间发现,做学问还挺有意思,貌似比自己混社会要好,所以他们很多人直接选择了留在学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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